茶山鎮棠裡(lǐ)02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(公示)
一、基本情況
地塊名稱:茶山鎮棠裡(lǐ)02地塊
地塊調查面(miàn)積:70137.12平方米
地塊地址:東莞市茶山鎮方中路與石大公路交叉路口旁(中心地理位置:東經(jīng)113°50'30.86"、北緯 23°4'51.90")
土地使用權人: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
地塊原用地性質:商住混合用地
地塊規劃用地性質:居住用地
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: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
調查緣由:茶山鎮棠裡(lǐ)02地塊拟用于建設居住用地,現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拟對(duì)該地塊辦理用途改變土地供應業務。根據《東莞市建設用地開(kāi)發(fā)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(試行)》的通知(東環[2018]310号),該地塊需開(kāi)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二、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
調查地塊曆史沿革清晰。調查地塊關于土地權屬、使用權人變更情況分成(chéng)北側、南側兩(liǎng)個區域描述,地塊北側區域(面(miàn)積約爲3.9235公頃)2006年8月前土地權屬、使用權人爲東莞市茶山鎮京山股份經(jīng)濟聯合社,2006年被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征收,2006年至今土地權屬、使用權人爲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;南側區域(面(miàn)積約爲3.0903公頃)2002年前土地權屬、使用權人爲東莞市茶山鎮橫江棠裡(lǐ)股份經(jīng)濟合作社棠裡(lǐ)村小組,2002年與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通過(guò)土地置換的方式被征收爲國(guó)有土地,2002年至今土地權屬、使用權人爲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。
地塊内2007年前爲魚塘,不涉及工業企業生産活動,2007年、2010年、2017年對(duì)進(jìn)行了填土平整,2017年後(hòu)未對(duì)其進(jìn)行開(kāi)發(fā)利用。2011年地塊内北側修建臨時(shí)工棚和臨時(shí)輔路,其臨時(shí)工棚主要爲修建茶山地鐵站施工方居住,其臨時(shí)輔路主要用于泥沙運輸作業,沿用至2016年。2019年北面(miàn)區域修建停車場,沿用至今,故判斷對(duì)地塊産生遷移影響較小。根據資料收集、人員訪談等了解,地塊曆史至今不存在危險廢物非法傾倒等環境違法或事(shì)故情況。
調查地塊外東面(miàn)區域曆史至今企業涉及生産和印刷的企業在生産營運過(guò)程中可能(néng)對(duì)調查地塊産生石油烴(C10-C40)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(總量)遷移污染。
三、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
本次調查土壤篩選值執行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其中土壤砷風險篩選值參照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附錄A中的土壤環境背景值(40mg/kg)執行,本次調查地下水篩選值選取《地下水質量标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Ⅲ類标準,其中石油烴(C10-C40)篩選值按照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 25.3-2019)進(jìn)行推導。
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46個土壤監測點(包含2個土壤監測對(duì)照點),調查深度爲0~8.00m,項目組分别于2021年4月8日~2021年4月23日進(jìn)行土壤樣品采集,共采集土壤樣品202個(其中土壤檢測對(duì)照點位樣品2個,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);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(1項)、重金屬和無機物(7項)、揮發(fā)性有機物(27項)、半揮發(fā)性有機物(11項)、石油烴(C10-C40),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:
1、對(duì)照點土壤監測結果
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2個土壤對(duì)照樣品進(jìn)行檢測,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對(duì)照點DS1的pH值爲4.36,對(duì)照點DS2的pH值爲7.50;重金屬中砷、镉、銅、鉛、汞、鎳均有檢出,砷的檢出結果爲6.37~7.36mg/kg,镉的檢出結果爲0.07~0.12mg/kg,銅的檢出結果爲11~20mg/kg,鉛的檢出結果爲28~35mg/kg,鎳的檢出結果爲10~29mg/kg,汞的檢出結果爲0.171~0.458mg/kg,六價鉻均未檢出;有機物均未檢出,石油烴(C10-C40)的檢出結果爲51~70mg/kg,未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
2、地塊内土壤監測結果
(1)pH值
本次調查于地塊内采集了200個土壤樣品進(jìn)行了pH值的檢測,土壤樣品pH值範圍爲3.00~10.23,其中80個土壤樣品的pH值小于7,120個土壤樣品的pH值大于7,總體來看,調查地塊以堿性土壤爲主。
(1)重金屬
本次調查于地塊内采集了200個土壤樣品進(jìn)行了砷、镉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六價鉻污染物含量的檢測,通過(guò)對(duì)比分析可知,土壤砷、銅、鉛、汞、镉的檢出結果均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,其中1個土壤樣品銅的檢出濃度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銅的含量範圍在10~19900mg/kg之間,出現1個土壤樣品檢測結果(S23-J3:19900mg/kg)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超篩選值倍數爲8.95。其中1個土壤樣品鎳的檢出濃度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鎳的含量範圍在10~639mg/kg之間,出現一個土壤樣品檢測結果(S23-J3:639mg/kg)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超篩選值倍數爲3.26。因此需開(kāi)展異常點位排查工作以進(jìn)一步确定地塊内污染物水平和污染範圍,需重點關注調查地塊點位爲S23(地塊東南側填土平整區域)。
(3)有機物
本次調查地塊内共有200個土壤樣品進(jìn)行了有機物的檢測,此次檢出的有機物包括甲苯、乙苯、間二甲苯+對(duì)二甲苯、苯乙烯、鄰二甲苯共5項,其餘有機物均未檢出,有機物的檢出結果均未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
本次調查地塊内共有200個土壤樣品進(jìn)行了石油烴(C10-C40)的檢測,所有樣品均有石油烴(C10-C40)檢出,檢出結果範圍爲22mg/kg~470mg/kg,均未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
3、異常點位排查
異常點位排查土壤鎳的檢測結果範圍爲11mg/kg~61mg/kg,均未超出150mg/kg的土壤篩選值,銅的檢測結果範圍爲12mg/kg~2453mg/kg,S23-17-J1檢測結果爲2453mg/kg,超出銅2000mg/kg的土壤篩選值,其餘均未超出。根據《廣東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、風險評估及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查要點》中異常點位排查要求“通過(guò)對(duì)異常點位排查區域範圍内的所有樣品(含異常點位)進(jìn)行統計分析,如樣品均值的 95%置信上限小于等于相應的篩選值,且排除的土壤量不大于 25 m3(采用不超标點位連線法估算),則可認爲該疑似異常點位對(duì)于本地塊不具代表性,可予以排除。”S23-17-J1銅的95%置信上限爲134.36mg/kg,小于銅的篩選值,且根據不超标點位連線法估算得到面(miàn)積約8 m2,超标深度爲2.0~2.5m,結合S23點位的超标深度3.0~3.4m,則可判斷該點位總體超标深度爲2.0~3.5m,土壤量爲12 m3(8 m2×1.5m),小于25 m3,可判定該疑似異常點S23-17樣品不具代表性,予以排除,滿足《廣東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、風險評估及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查要點》異常點位排查要求。因此無需對(duì)場地土壤開(kāi)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。
本次調查在地塊外采集了1個地下水樣品,在地塊内采集了3個地下水樣品,共采集了4個地下水樣品,檢測項目包括渾濁度、pH值、砷、镉、鉻(六價)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石油烴(C10-C40)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(總量)(共13項)。根據檢測結果分析,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如下:
地塊外地下水對(duì)照井的pH值爲6.12,偏酸性水;地塊内地下水監測井pH值範圍爲5.64~6.06,均爲偏酸性水。
地塊外地下水對(duì)照井其餘13項監測項目共檢出1項(渾濁度),除渾濁度外其餘均未出現超篩選值情況;地塊内地下水其餘地下水指标13項監測項目共檢出3項(渾濁度、六價鉻、石油烴(C10-C40)),除渾濁度外其餘均未出現超篩選值情況,其餘檢出結果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标準》(GB/T14848-2017)Ⅲ類标準、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》(GB5749-2006)中附錄A的相關标準及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9)進(jìn)行推導計算的風險控制值。地下水指标中渾濁度屬于感官性狀指标,根據《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(試行)》附錄H,不屬于工業企業污染地塊環境調查關注的污染物。
四、總結論
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:茶山鎮棠裡(lǐ)02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無需開(kāi)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,故該地塊作爲居住用地進(jìn)行再開(kāi)發(fā)利用是可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