虎門鎮2020年010地塊(三舊改造)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(公示)
一、基本情況
地塊名稱:虎門鎮2020年010地塊(三舊改造)
地塊調查面(miàn)積:18420.46平方米
地塊地址:東莞市虎門鎮北栅社區(中心地理位置:東經(jīng)113°42'38.13"、北緯22°50'31.04")
土地使用權人:東莞市虎門鎮北栅股份經(jīng)濟聯合社
地塊原用地性質:工業用地
地塊規劃用地性質:二類居住用地+商業金融用地(R2+C2)
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: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
調查緣由:虎門鎮2020年010地塊(三舊改造)拟用于建設二類居住用地+商業金融用地(R2+C2),現東莞市虎門鎮北栅股份經(jīng)濟聯合社需辦理土地用途變更住宅用地。根據《東莞市建設用地開(kāi)發(fā)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(試行)》的通知(東環[2018]310号),該地塊需開(kāi)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二、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
調查地塊曆史沿革清晰。調查地塊在1995年前爲農田,期間種(zhǒng)植水稻,不涉及工業企業生産經(jīng)營活動;1995年地塊部分區域開(kāi)挖成(chéng)池塘養殖淡水魚,該時(shí)期不涉及工業企業生産經(jīng)營活動,對(duì)環境影響小。2001~2003年間,地塊進(jìn)行土地平整,地塊内的填土來源爲地塊外東南面(miàn)的山地土、村民居民房拆除過(guò)程的建築砼塊的雜填土和少量地塊内魚塘淤泥土。東莞市虎門鎮北栅股份經(jīng)濟聯合社于2004年開(kāi)始在地塊内建設廠房,建有2棟廠房、2棟宿舍樓以及4間簡易結構建築物,并陸續將(jiāng)地塊内的廠房、宿舍等建築樓分租給不同生産企業作爲生産車間、宿舍及倉庫使用,主要涉及快遞行業、五金加工、塑膠産品生産、設備維修、印刷包裝盒生産、制衣廠等生産企業;2021年7月地塊内企業完成(chéng)搬遷,地塊内部分建築均已被拆除,其餘建築樓均已爲空置建築樓。
根據地塊相關資料分析、現場勘踏及人員訪談等,調查地塊内及周邊曆史至今涉及的企業類型有快遞行業、五金加工、塑膠産品生産、設備維修、印刷包裝盒生産、電子配件生産、布料抓毛定型廠、制衣廠等生産企業。各企業原輔材料的使用、生産工藝、設備維護過(guò)程中可能(néng)會(huì)産生錫、銅、銀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二甲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苄酯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二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石油烴(C10-C40)、氟化物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䓛、二苯并[a,h]蒽、茚苯[1,2,3-cd]芘、萘、甲醛遷移污染。故將(jiāng)整個調查地塊區域作爲重點關注區域,面(miàn)積爲18420.46平方米,關注污染物錫、銅、銀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鄰苯二甲酸二甲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苄酯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二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石油烴(C10-C40)、氟化物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䓛、二苯并[a,h]蒽、茚苯[1,2,3-cd]芘、萘、甲醛。
三、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
本次調查土壤篩選值執行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其中氟化物、銀、錫、鄰苯二甲酸二甲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及鄰苯二甲酸二丁酯使用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9)進(jìn)行推導計算的風險控制值作爲篩選值;本次調查地下水篩選值執行《地下水質量标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類限值,其中錫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苄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鄰苯二甲酸二甲酯、石油烴(C10-C40)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k]熒蒽、䓛、二苯并[a,h]蒽、茚苯[1,2,3-cd]芘、萘使用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9)進(jìn)行推導計算的風險控制值作爲篩選值。
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16個土壤監測點(包含2個土壤監測對(duì)照點),調查深度爲6.00~10.00m,項目組分别于2021年9月28日~2021年10月12日進(jìn)行土壤樣品采集,共采集土壤樣品69個(其中土壤檢測對(duì)照點位樣品2個,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);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(1項)、重金屬(9項)、揮發(fā)性有機物(27項)、半揮發(fā)性有機物(11項)、石油烴(C10-C40)、甲醛、氟化物、鄰苯二甲酸二甲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苄酯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二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,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:
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2個土壤對(duì)照樣品進(jìn)行檢測,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對(duì)照點pH值爲5.09~5.51;砷、镉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錫、石油烴(C10-C40)、氟化物均有檢出,六價鉻、銀、有機物均未檢出。石油烴(C10-C40)的檢出結果爲69~91mg/kg,氟化物的檢出結果範圍爲210mg/kg~241mg/kg,對(duì)照點檢測結果均未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以及相應得推導值。
本次調查地塊内共有67個土壤樣品進(jìn)行了pH值的檢測,土壤樣品pH值範圍爲5.59~9.71,其中9個土壤樣品的pH值小于7,58個土壤樣品的pH值大于7,總體來看,調查地塊以堿性性土壤爲主。重金屬砷、镉、銅、鉛、鎳、汞、錫有檢出,六價鉻和銀未檢出;44項有機物僅乙苯、間二甲苯+對(duì)二甲苯、鄰二甲苯3項有檢出;石油烴(C10-C40)有檢出,檢出結果範圍爲30mg/kg~289mg/kg;氟化物有檢出,檢出結果範圍爲198mg/kg~712mg/kg;甲醛有檢出,檢出結果範圍爲0.10mg/kg~10.1mg/kg,地塊内土壤檢測結果均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以及相應的推導值。因此無需對(duì)地塊土壤開(kāi)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。
本次調查采樣組于2021年11月12日布設了5個地下水監測點(包含1個地下水監測對(duì)照點),檢測了渾濁度、pH值、銅、汞、砷、镉、六價鉻、鉛、鎳、錫、銀、氟化物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對(duì)+間二甲苯、鄰二甲苯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䓛、二苯并[a,h]蒽、茚苯[1,2,3-cd]芘、萘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苄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二甲酯、石油烴(C10-C40)(共32項)。根據檢測結果分析,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如下:
地塊外地下水對(duì)照井DG1的pH值爲7.10,中性水,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标準》(GB/T14848-2017)Ⅲ類以上标準要求;地塊内地下水監測井pH值範圍爲6.70~7.10,中性水,G1、G2、G3地下水pH檢測結果爲《地下水質量标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Ⅲ類以上标準要求。
地塊外地下水對(duì)照井其餘31項指标共檢出4項目(渾濁度、汞、氟化物、石油烴(C10-C40)),檢出結果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标準》(GB/T14848-2017)Ⅳ類标準要求,甲醛滿足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9)推導值要求。
地塊内地下水其餘地下水指标31項共檢出5項(渾濁度、汞、氟化物、石油烴(C10-C40)、甲醛),檢出結果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标準》(GB/T14848-2017)Ⅳ類标準要求,其中甲醛、石油烴(C10-C40)滿足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9)推導值要求。
本次調查地下水各毒性污染物均未超出本次調查選取的風險篩選值,故本地塊無需開(kāi)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。
四、總結論
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:虎門鎮2020年010地塊(三舊改造)不屬于污染地塊,無需開(kāi)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,故該地塊作爲二類居住用地+商業金融業用地(R2+C2)進(jìn)行再開(kāi)發(fā)利用是可行的。